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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1-07 04:00:57pm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中国企联理事会各常务理事、理事,各会员单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并推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为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松绑开路,为企业改革发展壮大拓展空间,为民营企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长期稳定发展环境。《意见》体现了中央一以贯之的坚定不移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战略决心,也体现出中央致力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长期制度保障、增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信心的深刻用意与战略定力。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意见》精神,深刻领会《意见》重要意义。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是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对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重要意义。《意见》兼顾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从制度层面着眼,更多地用改革的方法,破除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完善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制度框架。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各地方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企联系统),会员企业和广大企业家要认真组织好学习《意见》精神,深刻领会《意见》的重大意义,为做好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要以讲座、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在民营企业中宣传解读《意见》精神,宣传党和国家重视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决策部署,讲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故事,营造关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氛围,坚定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

二、贯彻落实《意见》要求,推动营造民营企业良好发展环境。《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和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等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在提出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环境的同时,突出“双向发力”,强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通过加强自身改革,完善法人治理,实现高质量发展。

企联系统应当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要求,充分结合地方实际,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将工作融入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协同推进机制,着力推动《意见》各项措施落地,推动提高民营企业的政策获得感。同时还要加强对文件落实情况的跟踪研究,对落实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增强政策的有效性建言献策。

三、坚持服务大局,全面提升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近年来,为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2018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6个方面政策举措;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有关部门相继发布了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政策,从而形成了一个有机的制度组合。

企联系统的宗旨是为企业、企业家服务,致力于在政府、企业和企业家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上述各项政策举措应成为企联系统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企联系统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在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全面实施的新形势下,做好服务大局工作,全面提升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近两年来,中国企联与地方企联发挥系统优势,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系列旨在推进民营企业政策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并正在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评估。这些工作得到了各地企联的大力支持,工作成果是在企业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取得的,对改善营商环境,将起到积极作用。

企联系统要以党中央国务院鼓励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和企业家健康成长的系列决策部署为出发点和着力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大工作力度,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关心民营企业家的成长进步,努力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优良服务,促进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动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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