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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发文进一步明确户用光伏和“630”电价政策 | ||||
发布时间: 18-10-11 10:07:56am | ||||
10月9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 《通知》指出,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对于已开工未并网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考虑到户用光伏从申请并网到实际并网一般需2-3周,明确给予户用光伏一个月的缓冲期,最大程度将《通知》发布前已开工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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