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地方产业动态
  保险业三项现场能力评估同时展开  
   
  发布时间: 18-07-18 09:15:21am     
         
 

     713日,银保监会下发《2018年度保险机构SARMRA评估、公司治理评估、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往单独进行的SARMRA评估、公司治理评估、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三项现场评估,这次要同时进行。

  业内人士说,此次三项检查本身存在共通之处。其中,SARMRA评估基本已经涵盖另外两项评估,例如,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与SARMRA评估当中的"技术与工具"一项类似,而公司治理评估则与SARMRA评估“操作风险”中的一些内容类似。

  不过,三者虽有交叉,但立意不同,指向不同,站在监管的角度,都有必要进行现场评估,而同时进行评估,则可以同时节省监管以及保险公司的人力物力。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三项评估都是抽样评估,并非所有的保险公司都需要参加。例如SARMRA现场评估,只有35家保险公司需要参加,且均为2017年免检的险企以及新成立的险企。其中寿险公司21家,既包括国寿、新华等老牌险企,又包括国宝、北京、三峡等新开业的寿险公司,此外也有中银人寿、中德安联、工银安盛等合资险企。

  财险公司只有汇友建工、黄河产险、粤电自保、富邦保险、太保产险、太平科技6家,以中小新公司为主;再保险公司则多达7家,包括汉诺威再、通用再、美国再、瑞士再、法国再、中再产险、中再寿险;集团公司只有一家,为中再集团。

  纳入公司治理现场评估的险企数量要更多一些,不过也只有50家。其中,人身险公司21家,财产险公司27家,此外,还包括集团公司1家——中华联合保险集团,保险资管公司1家——百年资管,以及再保险公司一家——前海再保险。

  纳入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现场评估的则更少,只有6家,包括泰康人寿、太保产险、中信保诚、华泰产险、平安人寿、平安产险。

  根据银保监会的安排,参与现场评估的大多数公司一般也只需接受三项评估中的一项即可,只有两家公司例外:阳光人寿、利安人寿,既需要参加SARMRA现场评估,又需要参加公司治理评估。值得注意的是,二者在去年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后均曾收到监管函,今年再度被纳入现场评估范畴,可见有复查之意。

  没有被列入三项现场评估名单的保险公司既不需要参加现场评估,也不需要参加非现场评估,其SARMRA评估分数只需沿用最近一期的监管评估结果即可。

  

 
   
    关闭窗口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中国企业联合会信息工作部 技术支持 京ICP证 130277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