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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部委启动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 18-04-19 01:19:01pm     
         
 

      据悉,生态环境部417日宣布,生态环境部联合住建部将于5月初启动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范围涉及36个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全国其他部分地级市。

专项行动将借鉴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经验,全面摸清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督促地方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从根本上解决黑臭水体问题。凡是出现黑臭水体反弹,群众有意见的,经核实重新列入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整治。

  据介绍,为做好本次专项行动,两部门计划分三批次对36个重点城市及全国其他部分地级市进行督查,建立国家与地方人民政府上下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审核黑臭水体整治相关资料、检查实质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等具体方式,督促各地从根本上解决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环境问题。

  2015年出台的“水十条”,将黑臭水体治理作为重要内容,明确提出2017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

  生态环境部表示,专项行动以2017年需完成的“水十条”目标任务为重点,督促各地打好污染防治三年攻坚战,确保完成2020年工作目标。

  据悉,消除水体黑臭的判定条件包括:一是公众满意,公众评议结果满意度高于90%;二是水质合格,水质监测结果符合《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关于基本消除水体黑臭的指标要求;三是控源截污,沿河污水收集体系基本建成并有效运行;四是垃圾清理,沿河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措施有效落实。

  根据《“十三五”污水处理及再生建设》意见,“十三五”期间,我国需整治1992个城市黑臭水体,总长度5904公里,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中控源截污涉及的设施建设投资约1700亿元。

住建部数据显示,截至417日,全国22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黑臭水体总认定数高达2100个,其中1120个完成治理,占比53%790个治理中,190个处于方案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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