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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企业循环经济的实践及发展对策研究  
  

    20世纪90年代之后,发展循环经济成为国际社会的趋势。发达国家以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方式。循环经济对发达国家企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企业在政府的支持下,将发展循环经济纳入其长期发展战略,大力开展清洁生产,不仅为宏观循环经济发展注入了力量,同时也大大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我国一直在进行着发展循环经济的探索,经过长期的理论研究和积极实践,在政策管理、企业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由于我国经济整体发展水平低,循环经济的发展也凸现出很多问题。鉴于这种情况,中国企联雇主工作部对中国企业循环经济的实践及发展对策进行了研究,总结了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成功经验,分析了我国推动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结合我国国情,探讨了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并对今后我国企业循环经济的实践提出了建议。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经济模式
    所谓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废弃物-污染物”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在这种经济中,人们不断地把地球上的物质和能源提取出来,然后又把污染和废物大量地排放到水系、空气和土壤中,对资源的利用是粗放的和一次性的,通过把资源持续不断地变成废物来实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与此不同,循环经济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生产新模式的反馈式流程。所有的物质和能源要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在实际操作中,循环经济最重要的原则是“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减量化原则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用品的污染;再循环原则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再生资源。
    循环经济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更新了环境在经济中的位置,由一个外部性因素、制约因素,变为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要素、促进因素。它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与中国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即“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一致的。循环经济依靠科技手段和市场机制,提高社会经济活动的生态效率,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它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提供了战略性的理论范式,是实施可持续战略必然的选择和重要保证。
    二、国外发展循环经济已有较好的理论与实践
    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的发展已在四个层面上展开:一是企业内部的循环利用;二是企业间或产业间的生态工业网络;三是废物回收和再利用体系;四是社会循环经济体系。企业内部的循环利用是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重中之重。企业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采用新的设计和技术,将单位产品的各项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量限定在先进标准许可的范围之内,尽可能地将各种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制定相关法律和规章,为企业实现清洁生产提供制度保障。目前,发达国家的政府和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和实践都已取得了相当的进展。
    1、国家逐步完善循环经济立法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法律规章的保障。用法律形式促进政府、企业推行循环经济,是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经验之一。
    日本是发达国家中循环经济立法最全面的国家。目前,日本已经颁布了《推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有效利用资源促进法》等七项法律。日本在《推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中明确了企业的责任,要求企业采取必要的措施,在产品使用后成为循环资源时,自觉进行循环利用,工业垃圾的处理和再利用均由企业自行负责。此外,日本经济产业省2003年5月还颁布了《环境立国宣言》,提出企业经营要促进环保,用环保技术扩大企业经营。在鼓励企业对废弃物再利用的同时,对不遵守清洁生产原则的行为依法制裁。日本《废弃物处理法》对“非法投放”等20多种行为制定了程度不一的惩罚标准。
  美国1976年首次制定了《固体废弃物处置法》。1990年美国加州通过了《综合废弃物管理法令》,要求企业通过资源削减和再循环减少50%废弃物;由7个州组成的州际联盟规定40~50%的新闻纸必须采用再生纸;威斯康星州规定塑料容器必须使用10~25%的再生原料;已有半数以上的州制定了不同形式的要求企业履行“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的法规。
  瑞典议会于1994年确立了“生产者责任制”的原则方法,即生产者应对其产品在被最终消费后继续承担有关环境责任。同年,瑞典议会通过了关于产品包装、轮胎和废纸的“生产者责任制”法规。其后,汽车和电子电器的生产者责任制法规也都在《环境法》基础上相继出台。瑞典自1994年实施废弃物循环利用“生产者责任制”以来成绩显著,废弃物处理范围已从最初的产品包装扩大到废纸、废轮胎、报废汽车和废电子电器产品。办公用纸、农业塑料和废旧电池等的“生产者责任制”也推广到更广泛的废弃物回收利用领域。
    发达国家的循环经济法规强调了企业在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方面的源头作用,明确了资源利用和废弃物处理的企业责任制,使企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以法律约束的同时,为了提高企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推动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很多国家的政府还采取了多种有效手段。例如,通过提供补助金、低息贷款、免税等手段帮助企业建立循环经济生产系统;成立专门的服务公司,为没有能力建立完整的包装回收再利用体系的企业服务,帮助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制”;协助企业开发利用循环资源的技术并帮助企业将之转化为经济效益。
    2、企业积极地进行循环经济实践
    在循环经济法规政策的作用下,发达国家的企业针对各自行业特点和企业自身的情况,纷纷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循环经济实践,已经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风气。如美国杜邦化学公司建立企业内部的循环经济模式,创造性地把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发展成为与化学工业相结合的制造法,以达到少排放甚至零排放的环境保护目标,组织厂内各工艺之间的物料循环,从废塑料中回收化学物质,开发出耐用可多次使用的乙烯产品。该公司通过放弃使用某些环境有害型的化学物质、减少一些化学物质的使用量以及发明回收本公司产品的新工艺,至1994年已经使该公司生产造成的废弃塑料物减少了25%,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70%。
    瑞典宜家家具集团于1992年开始将所有版本的1993年宜家目录册均采用TCF纸张(完全不含氯的纸张),这就意味着放弃过去采用来自原始森林的木材作纸张材料。1999年,为了避免毁坏原始天然林,宜家宣布,不再在实木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来自世界任何地方的原始天然林或其它受保护林带的木材。
    三、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我国正朝着实现“到2020年GDP再翻两番”的规划目标发展着,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水、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式日益严峻。
    1、我国的资源禀赋较差
    我国的资源总量虽然较大,但人均占有量少。例如,目前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人均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人均森林占有面积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五分之一。国内资源供给不足,重要资源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一些主要矿产的开采难度越来越大,可以说,资源供给形势十分严峻。在未来,为了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资源消费的增加是难以避免的,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以资源的大量消耗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是难以为继的。
    2、我国经济增长的消耗过高
    我国的增长是以过高的资源消耗为基础的。由于资源的利用水平低,大量的能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污染也日益严重。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仅为33%,比发达国家低10个百分点;每万元GDP能耗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高出2.4倍;煤炭消耗量占世界煤炭消耗总量的30%,但创造的GDP还不到世界总产值的4%;每万元GDP消耗的钢材、铜、铝、铅、锌分别是世界平均水准的5.6、4.8、4.9、4.9和4.4倍;石化、电力、有色、建材、化工、轻工、纺织等行业的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准高40%。我国持续的快速增长也加速了对环境的破坏。现在,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每增加一单位的GDP,废水排放量要高出4倍,单位工业产值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要高出10倍以上。
    3、我国的生态环境情况不容乐观
    与此同时,我国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环境污染状况日益严重。2003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460亿吨,大量未经处理或不达标的废水直接排入江河湖库,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生态用水匮乏。2003年我国烟尘排放总量近100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159万吨,居世界第一位,大大超过环境容量。此外,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足20%、农村环境问题日益严重、草地退化、水土流失、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下降等,使我国的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影响。目前我国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方式是末端治理。这种方式投资大,费用高,建设周期长,经济效益低,企业缺乏积极性,同时往往使污染物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
    当我们为我国经济近年来的高速增长兴奋不已的时候,上述事实却使人为我国经济增长到底能够持续多久而深切忧虑。为了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就显得尤为重要、尤为迫切。
    4、我国企业在入世后面临环境方面的贸易壁垒
    随着环保浪潮的不断高涨,国际贸易中对环境问题也日益关注。环保因素甚至已经成为在纽约上市的重要条件。一些发达国家更是以保护环境为由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贸易措施,使得外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进口时受到一定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这就是所谓的“绿色壁垒”。发达国家的产品科技含量和公众的环境意识普遍较高,他们对环境标准的要求非常严格,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再利用等整个过程均需符合环保要求。这给广大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及出口带来很大的障碍。我国加入WTO之后,因绿色壁垒的制约,有一些产品被拒之国际市场之外。“绿色壁垒”已经成为我国企业走向世界的一个主要阻力。为了应对“绿色壁垒”,增强国际竞争力,我国企业必须选择走循环经济之路。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战略,可以在资源和能源消耗相对较少的基础上,增强我国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能够突破“绿色壁垒”的限制,真正地实施走出去战略。
    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较早推行循环经济的几个国家之一。鉴于我国正处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发展是最急迫和重要的任务,因此,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在于,降低资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国制定了多项法律,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约束企业污染环境的行为。1995年我国颁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此法对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鉴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问题,我国已经开始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修订,修订主要以全面落实污染者责任等为主要内容。2002年我国颁布了《清洁生产促进法》。通过颁布一系列的法规和标准,我国加大了对“三废”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技术开发力度,选择了一些城市和企业开展试点示范。据统计,目前我国已经在二十多个省(区、市)的二十多个行业、四百多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计,建立了二十个行业或地方的清洁生产中心。有5000多家企业通过了ISO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几百种产品获得了环境标志。
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一些企业针对行业特点和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做出了很多有效的尝试。
    1、将发展循环经济纳入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推行循环经济
    一些企业在把发展循环经济视为一种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的同时,还制定了以走循环经济之路来做强企业的发展战略。它们以清洁生产为基石,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废弃物为生产的原燃料,少排放甚至零排放,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以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建立全过程的循环经济体系,为企业在未来的竞争中持续发展带来了强大的动力。如中国石化重视对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营造安全、环境友好、健康的生存发展空间。为了环境友好,中国石化大力开发天然气等优质高效清洁能源,积极采用环境保护技术和节能技术,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投入大量资金改造生产装置,努力向社会提供高品质的环境友好产品;持续不断地调整结构。在污染防治方面,中国石化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通过对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操作管理的优化,生产装置的污染物量削减了12%~30%,有效地加大了污染治理力度,在生产总量不断扩大、产品质量持续提高的同时,外排污染物不断减少,实现了增产减污。2003年与1998年相比,外排污水中污染物总量下降了26.6%,平均每年节水8~10%。
宝钢历来注重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旨在建设绿色宝钢。为了最大程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源经济的良性循环,实现企业、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宝钢采取的措施是:一推进清洁生产,实施污染排放减量化和废弃物100%利用;二按照ISO14001国际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实施严格环境综合管理。宝钢还采用了“建造废物回用链”的模式,取得了很好效果。目前,宝钢吨钢综合能耗达比设计值低了近三分之一,为世界领先。宝钢通过开发废水处理和回收利用技术,吨钢新水耗量由设计值每年9.0立方米下降到每年4.57立方米,水循环率提高到97.35%,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宝钢还通过研究开发配矿、配煤技术,增加低价褐铁矿和煤焦弱粘结煤的使用比例,既大幅度降低成本,又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此外,宝钢不断强化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研究,开发了滚筒法钢渣处理技术和水渣微粉化技术,使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已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2、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深化资源优化配置
    一些高能源消耗行业的企业加大了在提高资源利用率方面的投入,大力开展系统节能,加强能源调控,全面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鞍钢集团始终坚持将节能降耗列入企业技改的重要内容。鞍钢已建成钢铁渣开发、瓦斯泥和转炉煤气回收、余热和水资源回收利用等40多项废物综合利用工程,将过去的废水、废气等回收再利用,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通过生产工艺的优化、技术进步和燃料结构调整,在节能方面收到了明显效果。鞍钢在产能大幅提高的同时,能源消耗一降再降,在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已迈出了一大步。
    “沙钢”集团作为国内知名的钢铁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也不遗余力。“沙钢”炼钢的废水回收处理后,送到车间回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每年重复用水1.7亿吨,仅水费就节约了870万元。鉴于每年都会有11亿立方米的煤气“余热”白白跑掉的情况,“沙钢”建起了余热发电站对其加以利用,每年发电8000多万千瓦时,综合经济效益达到4100多万元。
    3、“废料”变“原料”
    一些企业将一个生产过程的废料、垃圾变成另一种生产过程的生产原料,“垃圾”在循环经济的“食物链”中变成资源,企业得到了收益,对环境的污染也降到了最低。芜湖市企业将工业废料粉煤灰和工业废渣都视为“放错了位置的资源”,在芜湖市将资源进行充分地综合利用的思想指导下,这些 “废料”都变成了原料,从循环经济的输出端变成了循环经济链的上游,不但解决了废料污染问题,还为企业创造了效益。芜湖的水泥厂、空心砌块厂利用以煤为燃料的生产企业的伴生物粉煤灰制造空心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将芜湖沉积的150万吨废弃物山搬掉。芜湖市某生产合金棒线企业的熔炼车间,每月产生100吨左右含铜炉渣,该企业将这些炉渣按目前市场价5000元/吨出售给能够以这些废料作为原料的其他企业,每月收益50万元。
    华新水泥着重“三废”的转化利用。2002年9月,华新水泥与武钢一公司合资,投资1亿元,利用水渣生产水泥。去年不仅转化利用水渣50万吨,还实现产值1亿元,为国家上缴税收千万元以上。今年上半年,转化水渣22万吨,粉煤灰6万吨,实现产值6500万元,税收1千多万元。由于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双方计划再投一条“吃钢渣”的水泥生产线。
    五、我企国业发展循环经济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有很多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取得积极的成效,但我国推动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在理论和实践上还不足,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企业认识不足
    目前,很多企业的领导者对循环经济本身和推进循环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发达国家企业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高竞争力的情况了解不够,对于如何在企业发展循环经济以及循环经济对企业长期发展的意义知之不深。认识的不足使坚持经济利益导向的企业的环保意识不强,积极性也不高,这对更广泛地在企业内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产生了很大制约。
    2、理论和实践技术有待进一步研发  
    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科学研究作基础,包括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国外发展情况的研究;经济政策、法规的研究;污染治理技术、废物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和生态工业链接技术的研发。目前,我国对这些理论和技术的研发还有待加强。
    3、法律和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支持力度有待加强
    目前,有利于推动循环经济的法规和政策体系还远没有形成。我国的主要的循环经济法只有《清洁生产促进法》,还没有具体明确企业责任和义务的法律法规,也缺少更加具体的专项法律法规,如在单个企业的循环经济方面,关于废弃条件的设置、强制回收和回用名录的建立、回收和回用率的确定、经济刺激机制的系统化和可操作化、工艺标准及技术性规范的设立、循环信息的公开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立法规制。另外,对一些高污染行业、高资源消耗行业以及资源再生行业也应分别制定可行的法律法规。我国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一些优惠政策现在还处于初级阶段,在一定意义上,还存在许多与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相矛盾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国家给予试点单位发展循环经济的优惠政策力度不够并还没有完全落实,没有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4、对企业不利于环境的行为的处理力度不够
    对于企业违反规定损害环境的行为,我国已经有了一些处理办法,但实践证明,处理的力度远远不够,还不能对企业的行为起到有效的规范作用。例如,我国目前对排污严重的企业的惩罚力度不大,企业宁愿支付罚款也不愿意在环保方面进行投入,这对于引导企业自觉开展循环经济实践,将循环经济推广到越来越多的企业中去,是十分不利的。
    5、试点工作要加强  
    我国由于国情和政策上的原因,一直主要通过抓试点来推动企业层面循环经济的发展,争取能够达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但目前,我国发展企业层面循环经济的试点工作仅停留在少数企业、少数产业和少数区域,还没有形成一定的声势,已经取得的试点经验也比较肤浅,有的仅仅停留在概念上,无法为制定政策和法律制度提供支撑。有的试点虽取得了一定的环境经济效益,但相当一部分还局限于资源综合利用的水平。  
    六、我国推动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几点建议  
    1、企业加强循环经济实践
    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对于企业来说,不光意味着设备等“硬件”的建设,还包括在企业文化等方面“软件”的实践。企业要将循环经济的理念融入到企业文化中,通过员工培训和其他方式的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环保意识,规范他们在生产的各个环节中的行为,促进他们在节约能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企业还需加强与周边和相关企业的信息交流以及发展生态经济方面的合作。企业的循环经济实践可以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展开,企业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问题,有重点、分阶段地进行,并定期对实践成果进行检查,以调整实践方法和内容。例如,企业采购和使用可再生原料,在包装上避免过度包装和重复包装,开发可多次使用的包装,采用更加环保的生产工艺,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效率和安全性,特别是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加强对废弃物的处理能力等。
    2、加快制定和完善循环经济法规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取得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实践的基础上,必须加快制定必要的循环经济法规,通过法规对循环经济加以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国应修订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在总则中对循环经济做出原则性规定,在分则中单列清洁生产和资源的回收、再用、再生利用规定,或将之分散到污染防治、资源与生态保护的章节之中。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等单行环境法律,对资源的节约、回收、再用、再生利用做出特殊的规定。在一些重点行业,如高资源消耗、高废弃物排放和可再生利用行业,制定专项法规,以加强可操作性。另外,要在其他法律中充实与循环经济配套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定。
    3、加大对企业生态建设和环保方面的激励和惩罚力度
    在政策方面,用更具实效的经济激励以及其他刺激手段促进企业进行循环经济实践,采用价格、税收、信贷、征费等手段,建立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引导企业自愿发展循环经济。例如,对于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资源循环利用的企业应给予减免税收、财政补贴以及信贷优惠等政策。同时,利用逐步提高各项排污费用及其他惩罚性措施来促使企业自觉减少环境污染,加大环保投入。政府应尽快出台能够有效改变这种状况的政策,增大惩罚力度,使企业无论从成本上还是社会影响上考虑,都会自觉地选择在环保上进行投入。
    4、加快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
   加快对循环经济理论的研究,通过与国外政府和企业交流合作,了解国外循环经济的发展情况,学习国外的经验,特别是了解国外在生态环保技术上的研究成果。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哪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先进的处理和转化技术,也离不开设施、设备的开发和更新。因此,我国应在降低企业生产过程的资源、能源消耗及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对废弃物再利用的资源化、生产过程无废少废、生产绿色产品的清洁生产、无害或低害的新工艺等科技项目中加快研究并在企业中推广,尽可能实现对资源最大限度的利用并将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同时,政府也应加大对这些方面的投入。
    5、进一步推广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事实证明,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生物,采用试点的方式进行推广是行之有效的。我国应进一步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使更多地区,更多行业的企业走上发展循环经济之路。另外,我国企业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主要是进行资源的综合利用,具体表现为很多地方建设了或者将原来的工业区改造成生态工业区,很多生态园区已经取得了很好的生态和经济效益,这项实践应该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推广。
    6、大力扶植生态环保行业,逐步走向产业化
    从发达国家情况看,生态环保行业正逐步实现规模化经营,并实现赢利。我国应大力发展生态环保行业,将其作为一个极有发展前途的大产业去经营,不断扩大规模。政府应给予设备投入和科研投入等支持。
    7、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发展循环经济
    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是对废物的管理和利用。相比之下,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比较落后,发展仍然是我国的第一要务。因此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核心重点是抓好资源的减量化工作。减量化不是单纯地减少对资源、能源的利用,其实质是提高资源生产率和能源利用效率。要在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使资源、能源消耗量的增幅呈下降趋势。   
    8、加强国际合作,追踪先进理论和科技
    加大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金融、科研机构等在循环经济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大力发展环境贸易。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成功经验,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和资金,并展示我们的成果,彼此联合。




中国企联雇主工作部循环经济课题组
成  员 : 刘 鹏 王凤佐 汪 洋 王亦捷
执笔人 :王凤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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